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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1月24日電 據共同社報道,有關去年9月在日本東京伊豆大島附近海域發生的貨船相撞負債整合致“第18榮福丸”6名船員死亡的事故,日本靜岡地方法院沼津分院24日對被控“業務過失致人死亡”等罪名的塞拉利昂籍貨船“嘉惠”號中國籍當班責任人夏紅波進行檢方意見陳述並求刑,檢方要求判處被告5年監禁。判決將於2月14日作出。
  檢方在陳述意見時就被告指出,“未確認榮福丸的位置及前進方向,違反《海上碰撞預SD記憶卡防法》以向左打舵企圖躲避撞擊的魯莽駕船方式,結果奪去了寶貴的生命。刑事責任重大。”辯方提出異議稱“榮福丸方面當時也有迴避事故的可能性”,以“被告全面認罪並正在反省”為由要求緩刑。
  報道稱,夏紅波在陳述時建築設計用中文為自己的過失造成不幸而致歉。
  檢方意見中記述,夏紅波2013年9月27日在伊豆大島以九份民宿西海面上駕船行駛時,因疏忽大意致使船頭撞擊“榮福丸”左舷中部並使其翻船,造成6人死亡。  (原標題:日本貨船相撞事故中國籍當班責任人被檢方求刑5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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